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?联合“追逃”没商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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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,自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稽核偷逃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,该支队高效推进高速公路通行费“追逃”工作。截至4月1日,全市办理了偷逃通行费案件8起,联合追缴通行费4万余元。

2月19日,我市2辆重型半挂货车涉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违法线索,引起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,执法人员迅速与高速公路稽核中心取得联系,详细调取了车辆通行路径、门架识别数据及收费核算数据。通过深入分析研判,执法人员发现,尽管两车偷逃费用数额较小,但两车分属不同运输公司,且两车上下站点、时间、逃费方式上存在一定关联。执法人员在掌握充分证据后,联系车主宣讲政策并出示证据,车主补缴了通行费并接受了行政处罚。

时隔一个月,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报案称,焦作某运输公司所属8辆重型半挂货车涉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。接到报案后,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,对这起案件进行深入调查。经过连续数日的紧张工作,证实了这8辆重型半挂货车确实存在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违法行为。在证据面前,该运输公司补缴了全部偷逃通行费,并接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
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,采用恶意闯卡、跟车下站、屏蔽OBU计费设备等手段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,不仅会被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和面临行政处罚,数额较大、情节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。

(记者朱颖江)

来源:焦作晚报